第一部分 學科簡介
中國科學院上海技術物理研究所(以下簡稱上海技物所)始建于1958年10月,由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與復旦大學聯合創辦,1961年獨立建制。建所初期以半導體研究為主要領域和學科方向,20世紀60年代研究發展方向調整為紅外技術,上海技物所成為我國第一個紅外技術與物理研究領域的專業研究所。長期以來,上海技物所在紅外、光電遙感探測技術領域聚焦國家重大需求,堅持為國家重大科技戰略做出重大突破性貢獻,以“國家任務高于一切”作為共同價值觀,逐步發展成為我國紅外、光電技術領域的骨干單位和主要研發單位。先后為風云系列氣象衛星、載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海洋衛星、環境衛星、多種試驗衛星等研制了紅外、光電應用系統有效載荷和航天單機, 積極拓展先進醫療、量子通信等新興交叉學科領域,取得了多項國內領先和國際先進的研究成果,多個項目獲得國家及軍隊科技獎勵。
上海技物所目前具有電子科學與技術、物理學、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三個一級學科碩士及博士授予權,光學工程一級學科、信號與信息處理二級學科碩士授予權。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
致力于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熱愛祖國,能承擔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高科技企事業單位的教學、研究及開發與管理工作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具體素質要求如下:
1.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樂觀進取;學風嚴謹,團結協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業精神。
2.碩士研究生在相關領域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較系統的專門知識、技術和方法,并有較寬的知識面;具有獨立從事相關領域或跨學科研究工作和實際工作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在相關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技術和方法;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高等學校教學、相關工程、技術及管理領域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具有撰寫高水平學術論文的能力,在基礎研究或應用研究上做出創造性成果。
3.碩士研究生能夠熟練掌握至少一門外國語(一般應有英語),能熟練閱讀本專業的文獻資料,并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和進行國際學術交流的能力。
博士研究生能夠熟練掌握至少一門外國語(一般應有英語),能熟練閱讀本學科相關領域的外文資料,并具有較強的科研論文寫作能力和進行國際學術交流能力。
4.具有健康的體魄、良好的心理素質。
二、學科專業及研究方向
電子科學與技術
物理電子學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主動光電技術與成像系統、對地觀察技術、光譜探測與成像光譜技術。
電路與系統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多維遙感信息獲取與處理技術、微弱信號檢測及處理技術、衛星姿態信息敏感技術、醫學影像信息處理。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光電子學與功能材料、光電探測及物性、成像器件與光電專用集成電路。
物理學
凝聚態物理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低維材料結構與物理、光電傳感材料與器件、固體光譜學。
光學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微納光子學和器件、光學材料與器件、光子人工結構與量子調控。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制冷及低溫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空間機械制冷設計及應用技術、空間輻射制冷器及低溫系統集成技術、低溫封裝及可靠性技術研究。
光學工程
光學工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光電集成系統、光學系統設計測量及系統評價、光學加工及光機系統集成技術。
信息與通信工程
信號與信息處理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光電信號轉換及弱信號處理、遙感信息獲取、生物醫學影像信息學、遙感圖像信息處理及應用技術。
三、培養方式及學習年限
研究生培養工作采取研究生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導師”)負責制,簡稱“導師負責制”。必要時可設副導師,亦可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導師小組,共同指導研究生。副導師應具有副研究員職務(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由導師提名并報備。導師小組至少由三名成員組成,其中組長須由導師擔任,組員必須具有博士學位。導師小組成員名單須報備。根據本培養方案的要求,導師或導師小組負責擬訂培養計劃。導師或導師小組除負責指導研究生科研工作外,還應關心研究生思想品德,在嚴謹治學、科研道德和團結協作等方面嚴格要求,并配合、協助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做好研究生的各項管理工作。
研究生培養采取“兩段式”培養模式,包括課程學習和科研實踐兩個階段。
課程學習階段是指研究生通過集中授課等方式,遵循《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課程集中教學管理規定》,完成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的學習。研究生應盡量在第一學年課程學習階段完成列入培養方案的學位課和非學位課學習,對因集中教學(或合作高校)課程開設未能滿足的,可自行開設課程,并在學生畢業之前完成。
科研實踐階段是指研究生在各個研究生培養單位中,依托導師所在單位的科研項目、科研條件和科研設施,進行科研實踐和開展學位論文工作,培養研究生科學研究能力或獨立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在學研究生實行基本學制基礎上的彈性學制。
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一般為3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4年。
博士研究生按照不同的招考方式,分為普通招考、碩博連讀和直接攻博等三種招收方式。普通招考的博士生(以下簡稱“普博生”)基本學制一般為3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6年;通過碩博連讀方式招收的博士生(以下簡稱“碩博生”),包括碩士階段在內,基本學制一般為5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8年;通過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以下簡稱“直博生”),基本學制一般為5年,最長修讀年限(含休學)不得超過8年。
四、學分要求及課程體系
(一)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學習
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堅持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并重的原則。課程學習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課、碩士英語、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等。學位課程總學分應不少于37學分。所有學位課程一般應在入學后1年內修完。對于入學前已在中科院系統或具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學習,獲得的碩士學位課學分由研究生部核準后予以確認。
1.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設置(不少于37學分)
(1)自然辯證法概論(2學分)
(2)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1學分)
(3)碩士外國語(4學分)
(4)基礎理論課(不少于10學分)
(5)專業課
碩士研究生學位課中的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的設置應注重基礎性、寬廣性和實用性,并根據學科發展和創新需要適時調整,調整工作由研究生部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學位課程設置情況詳見《上海技術物理研究所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設置表》。
2.碩士研究生學位課一門考試不及格可以補考,對補考仍不及格者和學位課二門不及格者予以退學處理。學位課平均成績應不低于75分。
(二)博士研究生學位課程學習
博士研究生的培養以科學研究工作為主。課程學習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博士英語、基礎理論課和專業課等。學位課程總學分應不少于7學分。所有學位課程一般應在入學后2年內修完。對于入學前已在中科院系統或具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學習獲得的博士學位課學分,由研究生部核準后予以確認。
1.博士研究生學位課程設置(不少于7學分)
(1)現代科學技術革命與馬克思主義:1學分。
(2)博士第一外國語:2學分。
(3)專業課:4學分。
對以具有碩士研究生同等學力考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須另外再補修20學分的本專業主要碩士學位課程,學位課總學分不得少于27學分;對碩博連讀及直博研究生,在修完碩士學位課程37學分后,須再修完全部博士學位課程7學分,學位課總學分不得少于44學分。
2.博士研究生學位課考試必須及格,對不及格者予以退學處理。學位課平均成績應不低于75分。
(三)研究生非學位課程學習
選修課:為了擴大研究生的知識面,鼓勵研究生在征得導師同意后跨學科選修課程(包括第二外國語)。
五、建議閱讀的主要經典著作和專業學術期刊
博士研究生應閱讀一定數量的經典著作,應經常廣泛閱讀本專業學術期刊(國際、國內)。經典著作和學術期刊目錄可由各培養單位博士生導師(組)根據培養需要提出具體要求。
六、博士資格考核
博士資格考核是直博生正式進入學位論文研究階段前的一次綜合考核。博士生培養過程中舉行考核,一方面可以檢查學生的學習狀況,以便更好地開展培養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學生更加努力地學習。直博生須參加博士資格考核,考核通過后方可進入論文研究階段。
考核內容:重點考察直博生在本學科領域是否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是否能綜合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是否具備進行創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考核時間:一般安排在課程學習結束后,由學生提出申請,經導師(組)同意后,組織考核小組實施。
考核方式:根據實際情況成立考核小組,并由考核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博士生資格考核小組由不少于3名本學科或相關學科的研究員(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己丝刹扇」P試、專業綜合知識答辯等方式。
考核標準:考核小組應根據直博生對特定領域知識掌握的程度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按合格和不合格兩級評定成績并寫出評語,須經過表決,得到考核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同意方為合格即通過資格考核??己送ㄟ^者方可進入博士階段學習。對于未通過考核者,如考核小組認為可以改為按碩士生培養的,在研究生部備案后按碩士生培養;如考核小組認為可以在半年內對其再次考核的,可對其進行最后一次考核。
七、培養過程管理(必修環節及要求)
研究生培養的必修環節包括開題報告、中期考核、學術報告及社會實踐等,必修環節的總學分不低于5學分。
(一)開題(1學分)
1.由導師與研究生討論,確定學位論文的研究方向。
2.由研究生撰寫開題報告,完成《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書》的填寫。開題報告要求對選題的目的、意義和科學依據,研究的內容、方法、技術路線、實施方案,預期的目標和成果等做出詳細論證。
碩士研究生開題報告應在入學后第三學期結束前完成,普博生開題報告應在入學后第二學期結束前完成,碩博生和直博生應在入學后第五學期結束前完成。
3.開題報告的評審工作由導師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自行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并在研究生部備案,也可由導師提請研究生部組織進行。
4.開題前研究生應完成文獻調研報告的撰寫,并將經導師審閱后的文獻調研報告在研究生部備案。
5.開題后,碩士研究生從事學位論文研究的時間一般不得少于一年,博士研究生從事學位論文研究的時間一般不得少于二年。無特殊情況,開題后一般不應更改學位論文研究課題。如學位論文工作涉密,應辦理相關手續,并納入相應密級管理。
(二)中期考核(2學分)
1.學位論文研究工作中期考核由研究生部會同導師組織進行。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應在學生入學后第五學期9月底前完成,普博生中期考核應在學生入學后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碩博生和直博生應在入學后第八學期結束前完成。
2.研究生應認真撰寫中期考核報告,填寫《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考核評審表》交研究生部,然后由研究生部會同導師組織有關專家進行中期考核評審。
3.為保證培養質量,實行中期考核篩選淘汰制度,對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給予退學處理。
(三)學術報告(2學分)
1.研究生應積極主動參加各類學術活動,了解學科發展動態,獲取學科最新信息,拓展知識、陶冶情操,加強修養、提高素質。在學期間參加學術報告應不少于5次或累計時間不少于20學時(1學分),最少須做一次學術報告(1學分)。
2.研究生參加學術活動的情況應及時填入《研究生參加各類學術活動登記審核表》,并在達到學分要求時交研究生部審核確認。
八、科研能力與水平及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參見本學科碩士、博士學位基本要求。學位論文的撰寫要求見《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論文撰寫要求》。
九、學位論文評閱與答辯
(一)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條件和時間
1.研究生修業年限期滿,課程學習、中間必修環節、科研成果、學位論文等滿足以上規定要求,經導師同意、研究生部審核批準后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對修業年限未滿申請答辯者須從嚴審批。申請學位論文答辯者應按研究生部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
2.研究生申請答辯的具體時間由研究生部按照中國科學院大學規定的時間確定,超過申請截止日期一般不予受理。
(二)學位論文評閱
1.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前,一般須聘請二至三名同行專家進行評閱。評閱人應具有副研究員職務(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
2.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一般須聘請三至五名同行專家進行評閱,其中至少須有一名外單位同行專家。評閱人應具有研究員職務(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
3.學位論文評閱人應寫出書面評閱意見,供論文答辯委員會參考。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4.評閱人中如有一人持否定意見時,需增聘二名評閱人。如累計有二名評閱人(包括增聘評閱人)持否定意見,則本次申請無效。
5.學位論文評閱人由所學位評定委員會確定、研究生部聘請。申請人導師可以推薦學位論文評閱人、但不得作為評閱人。
(三)學位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評閱通過后方可組織答辯。
1.答辯委員會組成
(1)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應由三至五名本學科專業和相關學科專業的正、副研究員(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組成。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應是該學位論文所涉及的學科領域中學術造詣較深的具有副研究員以上(含)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擔任。
(2)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應由五至七名本學科專業和相關學科專業的研究員(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組成,其中至少應有二名外單位的同行專家。答辯委員會成員中博士生指導教師應不少于2/3,答辯委員會主席應是學位論文所涉及學科領域中學術造詣較深的博導擔任。
(3)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人員由所學位評定委員會確定、研究生部聘請。答辯申請人導師可以推薦答辯委員會成員、但不得作為答辯委員會成員。學位論文的評閱人一般應參加答辯委員會。
2.答辯委員會決議
(1)答辯委員會應采取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獲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2/3以上(含2/3)票數同意,方可做出建議授予相應學位的決議。未出席答辯會的答辯委員會委員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訊方式投票。
(2)學位論文經答辯未通過的,經答辯委員會成員過半數同意,對碩士學位申請者可做出半年后至一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的決議;對博士學位申請者可做出半年后至二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的決議。若答辯委員會未做出修改論文重新答辯的決議,或申請人逾期未完成論文修改,或重新答辯仍不合格者,一般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3)對博士學位申請者,答辯委員會認為其論文雖未達到博士學位水平,但已達到碩士學位水平,且申請人尚未獲得該學科碩士學位的,可以做出授予碩士學位的決議。
3.答辯形式
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一般應當公開舉行,已經通過答辯的學位論文和摘要,應當公開發表(涉密論文除外)。研究生從事未標明密級的科研項目,其學位論文不得申報涉密論文。
十、學位評定
(一)學位評定分初審和終審兩個環節。初審由所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終審由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進行。
(二)研究生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材料(包括網上信息)的填寫工作。研究生部應及時完成學位初審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對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報所學位評定委員會初審。
(三)學位初審時,應召開所學位評定委員會全體會議。到會人數一般不應少于全體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會議應以無記名方式投票表決,對獲得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的,方可做出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的決定。對未獲得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含)同意的,應做出不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的決定,或做出兩年內修改論文、重新答辯一次的決定。
(四)學位申請者通過初審后,由研究生部將申報材料齊備后報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辦公室,由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終審。碩士學位申請者通過終審后,由中國科學院大學發文公布,授予碩士學位,印發碩士學位證書。博士學位申請者通過終審后,由研中國科學院大學發文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監督。對三個月后無異議者授予博士學位,印發博士學位證書。
(五)學位授予日期為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終審做出同意授予學位決定的日期。
十一、其它事項
(一)本培養方案經所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并報所長辦公會議批準。本培養方案實施的同時原培養方案廢止。
(二)本培養方案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有矛盾時,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政策執行;如與本所過去相關規定有矛盾,按本方案執行。
(三)研究生培養過程中形成的材料,由研究生部負責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