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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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9-13
來源:上海技術物理研究所 作者:研究生部 時間:2006-12-27 15:50:40 點擊數:2663
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滬技物研字〔2005〕4號】
各研究室(工廠、公司、中心),機關各部門:
教育中心根據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實際情況,擬定了《關于加強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見》。經2005年8月30日所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F予以印發。
請各部門及有關研究生導師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關于加強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見
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關于加強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意見
研究生招生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的工作。為了確保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規范,維護本所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F根據教育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有關精神,結合本所實際,就加強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范命題閱卷
研究生入學考試是選拔性考試,應體現科學、準確、公平、公正的原則。閱卷要嚴格按照命題時制定的評分標準與參考答案進行,做到標準統一、公正準確、寬嚴適當、前后一致。鑒于研究生入學考試是選拔性考試的特點,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博士生入學考試初試應成立命題與閱卷小組,以進一步規范命題與閱卷工作。命題與閱卷小組參照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有關規定開展工作。
根據本所的實際情況,本所命題與閱卷小組按一級學科設立,由5~7名具有不同學科背景、責任心強、學術水平較高、熟悉碩士階段教學、具有副高級職稱以上專家組成。由于不能公開命題與閱卷小組成員的身份,命題與閱卷小組由主管所領導負責臨時組建。當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導師一般不參加命題與閱卷小組。
成立博士生入學考試命題與閱卷小組后,將逐步實行全所相同考試科目統一命題與閱卷。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1.博士生入學考試的命題與閱卷工作原則上由命題與閱卷小組負責。實行統一命題、統一閱卷;
2.命題前由教育中心負責招生工作的老師事先與相關博士生指導教師溝通,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3.博士生指導教師可按照博士生入學考試的有關規定自行命題,但同時應附命題大綱、評分標準及參考答案。命題與閱卷小組應充分尊重博士生指導教師的命題,并按照統一的原則進行認真審核后予以采用。
二、精簡初試科目
目前本所具有“電子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1個,“物理電子學”、“電路與系統”、“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電磁場與微波技術”博士點4個。博士生招生考試共設有41個具體的研究方向,初試科目達35門、考試組合達83種之多。
2005年博士生招生實際春季考試科目為21門,秋季考試科目只有14門,平均考試科目為17.5門,正好是設置科目35門的一半。事實上,有些科目從來就沒有考生選考過或幾年才選考一次,對初試科目進行精簡具有較大的空間。另一方面,按照教育部及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有關精神的要求,博士生入學考試初試應逐步實行統一命題與閱卷,初試科目不宜太多,否則必然給命題、閱卷、監考、錄取等考務工作造成被動,甚至影響公平競爭。
總之,無論從博士生招生的實際需要看,還是從逐步實行統一命題與閱卷的要求看,都有必要對初試科目進行必要的精簡。具體精簡方案另行制定。
三、完善復試辦法
1.成立復試小組。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學科分布情況及專業背景聘請相關導師,組成由5~7名博導組成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由院士或資深博導擔任,其主要職責為:①主持復試;②給出復試評語及復試成績。
2.復試主要以綜合面試為主。首先由考生介紹個人基本情況及碩士論文進展或完成情況;隨后由復試小組的導師通過提問對考生的學習成績、工作業績、創新能力、科研潛力等進行全面綜合的考查。
3.復試成績(采取百分制)由二部分組成。即:①指導教師所給分數(權重為40%);②復試小組其余導師所給分數(權重為60%)。
指導教師一般應參加復試,因故不能參加復試時,須提前以適當的方式了解學生的綜合素質和科研潛力,并給出評分。
4.復試成績必須達到80分方可錄取,復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得錄取。